中欧金融工作组举行第二次会议
继2024年3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首次会议之后,中欧金融工作组于2025年5月13日至14日在布鲁塞尔举行了第二次会议,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和欧洲委员会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联盟总司长约翰·贝里根共同主持。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中方高级官员,以及来自欧洲委员会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联盟总司、欧洲中央银行、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和欧洲单一处置委员会的欧方高级官员齐聚一堂。
双方金融当局就目前全球经济环境不稳定背景下的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形势交换了意见。关于金融监管合作的讨论涵盖了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租赁公司的经营环境及监管框架等议题。工作组广泛讨论了金融市场问题,并就可持续金融、跨境数据传输和支付、中央对手方(CCP)等效性等话题交换了意见。双方回顾了在工作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的多个议题所取得的良好进展,确认了工作组作为中欧政策的沟通渠道、讨论全球经济和金融趋势的论坛以及探寻切实可行解决方案平台的重要性。双方同意跟进剩余问题,以期取得进一步进展,并向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汇报。
同期举行的中欧金融机构圆桌会议汇集了双方的金融机构,讨论了如何通过增加市场准入和合作,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双方辖区的企业客户和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