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在欧盟——欧盟回收率和再生材料使用情况记录
欧盟回收率和再生材料的使用率持续上涨。总体上,2016年欧盟对所有废弃物(主要的矿物垃圾除外)的回收率约达55% (2010年为53%)。2016年建筑和拆迁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9%。2016年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超过67%(2010年为64%),然而同年塑料包装率超过42%( 2005年仅为24%)。 2017年城市垃圾的回收率为46%(2007年为35%)。2016年欧盟对电器和电子设备废弃物如计算机、电视、冰箱和手机等含可回收有价值材料的材料的回收率达到41%(2010年为28%)。
(*2017年数据)
尽管回收率很高,节省了初级原材料的使用,但2016年欧盟材料来源平均只有12%来自回收材料和回收产品 。这一指标称为循环材料使用率,用于衡量回收材料对总体需求的贡献。循环材料使用率低于回收率,因为回收率只用于说明废弃物的回收比例(并非所有材料都可回收,例如,为提供能量燃烧的化石燃料,或作为食物或饲料而消耗的生物就不能回收)。
循环经济旨在尽可能长时间地保持产品、材料和资源的价值,使其在使用结束时返回产品周期,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今天,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监测系统显示了循环经济四个领域取得的进展:生产和消费、废弃物管理、再生原材料以及竞争力和创新。它10个指标组成,相关信息由旨在为公民和决策者提供方便渠道获得相关数据,支持监测进程的欧盟统计局提供。
地理信息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包括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丹麦,德国,爱沙尼亚,爱尔兰,希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意大利,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荷兰,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芬兰,瑞典和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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