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科研创新联合资助机制发布第二轮项目征集
2017年1月19日,中国科技部发布了中欧科研创新联合资助机制第二轮项目征集。
项目征集领域方向涵盖农业(含食品)、生物技术、信息通信技术、空间、航空、能源、健康、交通、水资源、节能减排、先进制造、新材料、可持续城镇化。
拟支持40-60 个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拟支持经费20000万元人民币。参与申请欧盟地平线2020 计划2016/2017 年度项目的中方合作单位可以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6日。
该项目征集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的组成部分发布。
项目申报指南详情,请登陆科技部网站查询。
背景
2015年6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召开的第二次中欧创新合作对话正式设立了中欧科技创新联合资助机制。截至2020年,该机制将支持欧中双方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开展联合项目。中方将每年提供近2亿元人民币(约合2800万欧元)用以资助设立在中国的机构与欧方合作伙伴参与‘地平线2020’计划的联合项目。欧盟委员会预期每年继续投入1亿欧元资助设立在欧洲的机构与中方合作单位共同参与‘地平线2020’计划的联合项目。
2015年10月30日,中欧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根据会议达成的实施协议,中国科技部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了联合资助机制首个项目征集。
附录:中欧政府间合作项目
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共同体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第十七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欧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领域方向:农业(含食品)、生物技术、信息通信技术、空间、航空、能源、健康、交通、水资源、节能减排、先进制造、新材料、可持续城镇化。
拟支持项目数:40—60 个。
拟支持经费:20000 万元人民币。
其他要求:项目申请人需要与其欧方合作伙伴共同申请欧盟地平线2020 计划发布的2016/2017 年度项目,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方本次指南支持的优先合作领域;2)项目申请人的欧方合作伙伴需在本指南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欧盟2020 计划的申报。3)对于参与欧盟地平线2020 计划同一个项目的多家中方合作单位,原则上要求通过协商确定其中一家单位牵头,提交一份中方申请书。4)中方申报单位需是其参与的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项目的正式合作伙伴。5)中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书需附上其参与申报欧盟地平线2020 计划时的英文项目申请书。